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东莞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院
根据我校《2020年博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职 责:全面负责本院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审定《东莞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招生复试工作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工作督查小组:
职 责:按照《东莞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监督审核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专家小组:
职 责:负责本院所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按学校《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
(二)复试组织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于7.15日前发到ncworld@gzucm.edu.cn, 邮件统一命名为:复试院所+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资格审查在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类别 | 材料明细 | 应届生 | 往届生 | 备注 |
科研业绩成果 | √ | √ | 如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获得奖励等 | |
科研计划书 | √ | √ | ||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水平证书 | √ | √ | 如未获得请做说明 | |
身份证明材料 | 硕士毕业证书 | √ | 自备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有需要时核查 | |
硕士学位证书 | √ | |||
准考证 | √ | √ | 请考生从研招网官网下载准考证。 | |
居民身份证 | √ | √ | ||
研究生证 | √ | 应届硕士毕业生9月1日前暂无学位证、毕业证者提供,并自备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有需要时核查 | ||
思想品德考核表 | √ | √ | 入学后提交招生院所 |
2、复试时间
7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3、面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为开放式考核和网络远程面试两部分。复试前考生将开放式考核部分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发到ncworld@gzucm.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复试院所+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
3.1.笔试(满分100分):网络远程笔试与初试专业课笔试合并进行,即在网络远程面试前在指定平台上传电子材料。考生根据学校与学科导师组提供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手写答题,每题论述字数不超过500字,书写的答案以图片形式上传,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招生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笔迹鉴定)。
笔试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30分)
(2)科研计划书(20分)
(3)专业课,由导师(组)命制1~2道与招生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相关的开放性论述题(50分)
3.2.面试(满分100分):
(1)自我展示:采用视频形式进行自我介绍与业绩展示(内容需含英语口语介绍自我),视频录制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要求为mp4。
(2)在线问答:通过回答复试专家小组提问等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科研思维、创新意识与综合能力等。
每生不少于20分钟。通过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提问等形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一年备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进入学校复试总名单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学校复试的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我校2020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6日—7月21日,所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
第二阶段:7月23日之后进行,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三、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20%+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20%+复试笔试成绩(含初试专业课考核部分)×20%+复试面试成绩×40%。
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考生的最终录取依据,由各招生院所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的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考生。如待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次进行补位录取。
(2)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经初试择优筛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不足,可从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其他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信息(包含调剂志愿填报起止时间、调剂导师面试时间安排等)由各招生院所整理确认后上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布。调剂操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里操作完成。本着“考生自愿选择,导师择优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将按照以下两个程序环节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①考生申请调剂环节: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士生网报系统”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后,调剂志愿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②导师择优录取环节:调剂考生根据院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由接收调剂院所、专业和导师组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程序、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招生导师为每位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填写《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附件2),复试结束报所在招生院所审批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调剂的拟被录取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确认表》(附件3),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同时调剂导师须在招生系统里完成调剂初录取操作。
2020年7月13日